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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組織架構圖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組織架構圖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組成:

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七至二十一名,由校長擔任召集人,主任秘書擔任執行秘書,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通識教育中心主任、人事主任為指定委員,其餘委員由教職員工及學生會代表互相推選產生,並得視需要聘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本委員會委員應具性別平等意識,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各委員任期兩年,得連選得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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