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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辦理114年度大專校院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北區)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4條第5款規定,為提升校園處理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知能,本部委請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承辦本計畫。

二、旨揭培訓定於114年2月10日(星期一)至2月12日(星期三),地點假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光復校區圖書館國際會議廳A廳(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培訓總人數100名,報名資格及人員類別名額詳如計畫,將依報名次序錄取,額滿為止。

三、旨揭實施計畫已同步公告於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gender.edu.tw/web/) 最新消息→一般/研習活動區。

四、請薦派之符合資格者於114年2月3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url.cc/O5DrXX),錄取名單將於同年2月5日(星期三)於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公布,並以電子郵件通知錄取者,若有疑問請洽詢聯絡人:(03)513-1588鄢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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