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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最新函釋
教育部最新函釋
教育部函釋:有關校園性別事件申請人、被害人及行為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提起申復案件之後續行政救濟管轄與處理
跟蹤騷擾防制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處理機制及流程圖
復審議結果「重為決定」,申請 人、被害人及行為人倘仍有不服,應再經申復程序,始得 提起申訴、訴願等救濟程序案
修正本部106年7月26日函示教師涉性別事件是否情節重大 之判斷基準
有關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以下簡稱防治準則)第12條第 1項規定校園性別事件案之行為人現所屬學校派代表參與調 查定義案